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杭州商家 可曾留意这种“冷冷”的目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2日05:53 杭州日报

  本报记者 郭峰

  反应一:

  冷眼比质量问题更可怕

  上班一族李小姐反映,现在杭城各大商家的服务水平总体是有了很大提高,基本很少见到营业员与顾客吵架之类事件发生。但是类似“用轻蔑或审视的目光扫视顾客”的情况也不是没有。如今的大牌店面装修越来越豪华,货品布置越来越考究。李小姐有一次到某国外大品牌专柜摸了一下衣服样品,便问了一句是什么料子的。营业员打量了她一下,尽管也做了回答,但这种目光就有一种距离感、排斥感,“让人很不舒服”。

  “有时候这种冷眼比商品质量之类问题更可怕”。浙江大学城市学院的张老师认为,“商品有质量问题可以退可以换,但这种尊严上受贬低的‘软伤’会让你购物的好心情全无,却又没法索赔。”

  对此规范,网络论坛也是热议一片。有网友表示,这种规范的明确提出,起码可以起到警示的作用。至于如何操作,就看具体单位的规定了,例如可以有投诉次数的规定等。如果一个服务员总遭到客户的投诉,至少也可以说明一些问题,也督促从业人员不敢故意而为之。因此,有这项规定总比没有强,至少可以引起有关部门,特别是从业人员的重视。

  反应二:

  如何界定投诉是个难题

  昨天傍晚在武林商圈,几名随机受访的市民大多表示,这种眼光是让人讨厌,但除非购买商品出现质量问题等纠纷,顾客一般也不会为了这种“眼光”投诉商家。究其原因,就如一网民发出帖子:“什么样的眼光才是轻蔑审视的眼光,怎样调查取证来证明售货员使用了这样的眼光,还有一旦被证明使用了这样的眼光,又用什么手段去纠正或惩罚……”

  “规定如果太过细化容易闹笑话”。有网民言语激烈:社会上本就应该这样的事情还要刻意再去强调,也有人反映:大的商场、超市目前都还注重服务质量,这种事情已很少,但是碰到街头小店遇到这样的事情,消费者应该向谁去投诉,如何取证?

  部门连线:

  不会作此类专项规范

  就此问题记者昨天采访了市贸易局。法规处长王永清表示,杭州没有出台过专门针对商业服务领域的礼仪规范,目前也没有这方面的打算。他认为,一项规章制度的出台必定要通过调查、反馈、论证的过程,使规章细则具有科学性、可操作性。就消费者在商家购物过程中产生的种种问题,如有假冒名牌、消费纠纷,可以向工商、消协投诉;如有质量问题也可以向质监部门反映;但如果是服务细节上的问题,缺乏衡量标准,就很难让管理部门来界定与处理,这就主要看商家是否注重品牌形象和企业声誉了。

  商家声音:

  服务不好肯定难立足

  杭城几大商场都制定了企业自身的服务规范,规定与奖惩也更具体。以百大为例,其员工服务规范有56条,但也没有具体到眼神应该如何,基本都是概念性规定,以培训、教育为主。如商场每年评出“十大服务标兵”,“三语”培训等。规范的制定,从理念上引导是一方面,还要有可操作性。杭州大厦则表示针对商场定位,细化了个性化服务,如提供“一对一服务”等。为了提高3000多名营业员的服务水平,杭州大厦每周、每月都在编制计划,培训营业员,一年的培训费就以百万元计,自创的服务项目有46项之多。

  业内人士认为,当今零售领域总体已处于买方市场,商业服务企业及员工都处于激烈的市场竞争之中,这种压力也迫使从业人员不得不提高自身素质和服务质量。如果有营业员经常给顾客吃冷眼,很难想像其经营业绩能让其站稳脚跟。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