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弱智少女 他被判四年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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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2日09:10 台海网 | |||||||||
台海网12月2日讯 (记者 张清) 近日,强奸弱智少女的张某海被湖里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半。 张某海今年28岁,从南靖来厦门打工。今年8月22日晚上8点,他到湖里县后篮球场,恰好碰到15岁的弱智少女小吴在玩。他淫欲大起。当时小吴正好摔倒了,他便上前表示“关心”,让小吴跟他回去涂药膏。小吴信以为真,便跟着到了他的暂住处。到房间后,张某
晚上10点多,小吴回到家里,妈妈许女士发现女儿的裤裆有血,立刻追问,得知女儿被强奸后,许女士立刻报了警,张某海随即被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