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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绑匪用红领巾勒死男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2日09:35 金羊网-新快报

  首犯被判死缓,行凶另两人均未成年

  新快报讯(记者余亚莲实习生唐佩阳通讯员穗法宣)21岁的无业男子张南江带着两个17岁、13岁的小网友们绑架了堂兄的儿子,15万元赎金到手后,用红领巾残忍勒死11岁的人质。昨日上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宣判:张南江因协助抓获同案人立功,被判死缓。

  3少年网吧绑架男童

  据悉,21岁的张南江与17岁的李某、13岁的陆某在网吧玩游戏时结识。今年3月初,都没有经济收入的三人密谋“弄钱花”。张南江认为,“小孩子抢劫大人,斗不过人家,还是绑架好,而且要绑架更小的小孩”。

  张南江曾给堂兄郑某打过工,因游手好闲不务正业,被郑某辞退了。张南江对此怀恨在心,便提议绑架郑某11岁的儿子小衡(化名)。

  法院审理查明,3月20日下午1时许,张南江等三人乘坐面包车来到白云区同德街小衡在读的小学。张指使李某到学校找小衡,声称小衡家中有几千元不见了,小衡的爸爸要找儿子回去问话。小衡被骗上了面包车。

  上车后,三人用封口胶封住小衡的嘴、眼,绑住他的手脚,然后打电话向小衡母亲,勒索赎金15万元。

  小衡父母吓坏了,立即筹集了15万元现金,并按绑匪要求来到石井镇宝岗楼对面交钱。郑某要求见到儿子再给钱,绑匪却只让小衡在电话里喊了几声“爸爸”,郑某无奈之下交出赎金。

  用红领巾勒死人质

  拿到赎金后,因担心小衡认识他,张南江顿起杀心,他把车开到雅岗大道,车内的李某、陆某用毛巾捂住小衡口鼻,用红领巾勒死小衡,并抛尸路边草丛。事后,张南江给了李某、陆某7.5万元,自己留下另一半赎金。

  昨日,广州中院对此案作出宣判:张南江因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同案被告人李某,有重大立功表现,依法对其从轻处罚,以绑架罪判处张南江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李某因犯案时未满18周岁,被判处无期徒刑。陆某因未满14周岁,不追究刑事责任,被送往少教所。

  法院同时判处张南江与李某共同赔偿郑某夫妇30万元人民币。两人都表示愿意赔偿,但无实际赔偿能力。

  宣判时,郑某夫妇到庭听判。郑某表示,不在乎民事赔偿,坚持要求法院判处两被告人死刑。小衡的母亲则一直面无表情,眼神呆滞,走出法庭时,突然瘫倒在地号啕大哭。

  (观宇/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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