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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没有明确,但一些家长认为——学生间打闹也可能变成校园安全隐患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2日09:59 江南晚报

  本报讯日前,无锡教育部门转发了教育部下发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对校车安全、寄宿生安全、校园周边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理等等都作了明确的要求。

  然而,近日一名家长提出的“普通”问题引发一个新的思考———“小孩子受伤很多时候是同学之间闹的,学生间互相伤害应不应看作校园事故的重大隐患呢?”吕女士的儿子日前回家时嘴角带血。一问才知,是课间和同学“玩耍”不久就演变为“动真格”了。吕
女士明白孩子有过错,但她不明白:孩子间这种有危险性的行为为何没引起老师的关注?

  采访中发现,就因为孩子间相互打闹是校园中常见的“风景”,所以反而不被关注。用一些老师的话来说就是:“哪有一天里会没有孩子打打闹闹的!”但恰恰是这样的不以为然让危险的发生防不胜防。

  去年滨湖区某校的两个男生就因为打篮球时发生口角而争斗起来,结果导致一死一伤的惨剧。

  从有关部门了解到,因为学生间无节制的玩耍导致的校园伤害行为并不少见,甚至有时发生家长们为此大打出手的现象。据教育部《校园伤害事故处理条例》规定,校方并不承担监护人的职责,只起教育管理的作用。家长作为合法监护人其实更应负起教育之责。业内人士指出,不可否认学生多是在学校出现打闹情况,校方不能因不用负责就只充当事发后调解家长间矛盾的“中间人”,也应对学生间打闹的行为重视,因为很可能会带来更大的安全隐患。(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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