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铁道部 郝劲松一审败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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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2日13:02 法制晚报 | |||||||||
告铁道部 郝劲松一审败诉 “火车票春运涨价涉嫌违法”案经审理,市一中院认定铁路部门春运涨价“有理”。郝劲松将上诉 称春运票价上涨违法 法学硕士告铁道部 昨天一审败诉 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上诉前打算开专家研讨会 中消协律师认为 法律法规中不合理地方仍具有权威性 因此公益诉讼败多胜少 本报讯 (记者 李奎 王巍 )备受关注的“火车票春运涨价涉嫌违法案”昨日有了一审判决,市一中院认定铁路部门春运涨价“有理”,驳回法学硕士郝劲松的诉求。郝劲松表示将继续上诉。 2006年1月21日,郝劲松购买车票一张,票价比以前的1.5元上涨了0.5元,涨幅达到了33%。 工作人员称,票价上涨是依据铁道部《2006年春运部分旅客列车实行政府指导价的通知》(下称《春运通知》)。 郝劲松认为,铁路部门在作出新的“春运涨价通知”之前,应召开听证会,况且车票涨幅超过了铁道部规定的20%。 郝劲松说,春运期间,火车上严重超员,人满为患,铁路整体服务质量比平时大幅度下降。在这样的情况下,火车票价还要上涨15%-30%,显失公平。 郝劲松认为,铁道部的春运涨价行为违反了《民法通则》、《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这三部法律的公平原则。 为此郝劲松起诉铁道部,请求法院确认春运涨价行为违法,赔偿损失0.5元。 市一中院审理后认为,铁道部作出的《春运通知》,并不具有价格制定的性质,仅是对国务院批准的相关方案内容的进一步明确,因此《春运通知》不需要履行批准及听证程序。 由于《春运通知》尚未被确认违法,因此郝劲松要求铁道部赔偿0.5元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对话郝劲松 上诉前打算开一个专家研讨会 记者:对于一审败诉的结果感到意外吗? 郝劲松:这在我的意料之中。 记者:认同法院判决理由吗? 郝劲松:法院的判决有一定道理。但铁道部只是在5年前开过一次听证会,听证会并非立法会,按照《价格法》和《行政许可法》,每年春运涨价都应重新听证,因此未经听证就擅自涨价肯定违法,这有悖依法治国的理念。 记者:你还准备上诉吗? 郝劲松:当然要上诉,但在正式上诉前我打算开一个专家研讨会。 记者:你有没有想通过人大代表来反映呢? 郝劲松:考虑过,因为这是一场涉及公众利益的诉讼。 公益诉讼缘何败多胜少 中消协法律顾问邱宝昌认为,近年来公益诉讼虽然不少,但胜诉的却很少,这主要是由于法律法规中不合理的地方,在被修改之前,仍具有权威性,仍旧是法官审理案件的判决依据。 因此,仅仅通过公益诉讼的方式无法达到公平与公正的目的。 公益诉讼胜少败多是事实,但对我国法制的健全和完善同样能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有些公益诉讼可以说是虽败犹胜,比如“郝劲松告铁路部门乘车消费案”,现在铁路部门已经进行了改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