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部分市县交警“以罚养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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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3日01:51 新京报 | |||||||||
山西省人大检查组称交警罚款未全额纳入财政预算 据新华社电(记者胡靖国)山西省人大道路交通安全执法检查组近日向山西省人大常委会提交的专题报告指出,山西省交警罚款至今没有全额纳入财政预算,部分市县交警部门仍靠“以罚养人”。
山西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报告说,交警这一公安特殊警种的经费来源,多年来的做法就是靠罚款来获取,通过罚款上缴财政从预算外列支,至今没有全额纳入财政预算。以罚养人造成个别部门、个别交警为了完成指标,片面追求处罚量,使一些本不该采取罚款方式处理的违章也按罚款处理。 山西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报告建议,将公安交警部门的经费全额列入地方财政预算,将全省公安交警罚没收入统一划归省财政集中管理,统一调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