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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索购车款 法院已受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3日08:16 扬子晚报

  本报11月12日曾刊出《“新车”竟是他人抵押物》一文,说的是江阴市周庄镇赵先生买的奥迪A6新车,竟是他人抵押物这一怪事。如今,问题虽已搞清楚,但解决起来却非常艰难,由此可见,买新车也要留个心眼。

  据赵先生告诉记者说,本报报道后,江阴市盛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愿将他的购车款原数退还给他,但前提是赵先生必须将车退还给盛达公司。可现在车子作为抵押物已被长春
市法院追缴,正被扣在江阴市周庄镇三房巷派出所内,自己根本无法退还给盛达公司。而江阴市车管所经过查证确认他买的“新车”的确在长春上过牌照,便取消了当初给他办的牌照。赵先生还说,他因和“盛达”协商不成,已向江阴市人民法院起诉对方,法院已经受理。

  盛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周庄分公司陶经理告诉记者,当初卖车给赵先生时,他们只是中间人,主要负责向赵先生介绍无锡超越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钱也是赵先生亲自交给对方销售代表的。现在赵先生起诉他们,他们也没办法,只好起诉无锡“超越”。

  无锡“超越”朱经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去年4月份,自己和助手到北京亚运村汽车销售市场购车,在一家销售代理商店看中该款奥迪A6新车。随后双方谈妥价格,对方也出具了发票等手续,他们将车运回无锡后,得知赵先生要购买该款奥迪车,于是通过江阴盛达公司卖给了赵先生。朱经理称,他们也是事后才得知,该车是索某在按揭贷款时已经抵押给了长春某银行,并入了当地车牌照。近日,他们就此事分别与赵先生和长春市绿园区法院方面接触,期望能达成庭下和解。一旦和解失败,他们会接受法院的判决,对赵先生进行一定的经济赔偿。

  对此,受害者赵先生和无锡“超越”的朱经理在接受采访时都提出一个问题,那就是车管所在上牌照时为何没有发现这是辆上过牌的二手车?

  对此,江阴市车管所刘所长解释说,按照目前机动车办证的程序,只要办证人拥有国产机动车购买发票,机动车合格证,本人身份证等简单证件,就可办理车牌照,当时,赵先生都拥有这些证件,他们没理由不给办理。据刘所长介绍,目前车管所内部办证系统还不完善,只有盗抢的机动车,内部系统才有黑记录,而像赵先生购买的奥迪车遇到的情况,他们也无从查证。

  李 阔 郑幼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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