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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车撞坏修复可获贬损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3日08:16 扬子晚报

  

新车撞坏修复可获贬损赔偿

  接听时间:2日上午10:30-11:30

  在线律师:饶奋斌(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

  张先生:我今年8月驾驶新买的跑车在路上正常行驶过程中,与迎面驶来的郭先生驾驶的小型客车相撞,造成我本人受伤和车辆受损。事后,经交管部门事故责任认定,对方负全责,因而,郭先生对我的受损车辆进行了维修,并承担了修车费用。后经相关部门认证,我的跑车贬损达20%以上。现我能否要求郭某赔偿贬损费?

  饶律师:《民法通则》第117条第2款规定: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由于交通事故责任经公安交警部门认定系对方的全部责任,受损车辆系新车,该车发生交通事故后,虽然车辆已修复,但车辆的使用寿命、安全性能、驾驶操控性能等难以恢复到事故发生前的状态,车辆的实际价值降低,因此,车辆损减价值费实际上是一种实际的直接物质损失。你可委托相关物价认证部门鉴定,对该车的贬损价值评估后,请求法院判决对方赔偿。

  黄先生:我与前妻3年前离婚,孩子协议由前妻抚养,由我支付生活费。今年7月,我得知前妻于去年再婚,孩子原先随我姓的,现被其改为跟继父姓了。现在我能否拒绝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我该怎么办?

  饶律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9条规定: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因此,你不可以以此为由拒绝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但你可以依法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定你前妻擅自更改孩子姓氏的行为无效,并要求将你孩子的姓氏改回。

  谢先生:我今年2月驾驶私家车在正常行驶途中,该车突然起火烧毁,经当地消防大队认定,起火原因为电瓶线短路自燃。我向经销商主张赔偿,他们也赔偿了我的各项损失。而我对该车也投保了财产损失险,我是否可向保险公司索赔?

  饶律师:依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在财产保险法律关系中,应贯彻损失补偿原则,任何人不得谋求与补偿不相一致的利益,包括被保险人不能谋求超过保险项下损失的利益。保险损失补偿原则的目的是在被保险人遭到损失后,由保险人依约补偿,使之恢复到损失发生前的经济状况,但禁止被保险人获得补偿外的利益,这正是禁止不当得利原则在保险制度中的体现。根据财产保险的损失补偿原则,你已经获得经销商补偿,就不能再要求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你的诉求也不可能得到法律支持。

  王先生:我对继父的遗产有继承权吗?

  饶律师:《婚姻法》第27条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继父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对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该条的规定明确了继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适用对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即继子女取得了与亲生子女同样的法律地位。故此,你若与你继父之间形成了抚养关系,你可以继承其遗产。

  吉启雷 整理

  5日上午10:30-11:30接听《律师在你身边》热线16096-2-1的是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的唐迎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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