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居民旁听“狗伤人纠纷调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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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4日00:14 新京报 | |||||||||
丰台新村“民调巡回示范活动”排演社区真实事件 本报讯(记者吴晓晶通讯员朱丽)昨天,丰台新村街道科学城第二社区的人民调解室里满满当当地坐着居民,大家一同观看一起养犬伤人纠纷的调解。 调解申请人王大妈途经小区门口一汽修厂时被林厂长饲养的德国黑背扑倒咬伤。
林厂长带王大妈去医院注射疫苗。后王大妈又多次去医院治疗,因此,她要求林厂长支付7000余元。双方就赔偿数额未能达成一致,都同意由调委会调解。经过双方陈述、举证以及辩论,最终双方达成书面协议,由林厂长赔偿王大妈4000元,并约定在调委会结清。这是一场精心编排的模拟调解,调解员、当事人及代理人均由律师扮演。这次模拟调解是新村司法所和一律所合办的“民调巡回示范活动”首场“演出”。李海珠律师介绍,活动初衷就在于很多老百姓对诉讼程序、诉讼成本缺乏认识,对基本法律常识不了解,从而造成了许多不当之诉。人民调解恰恰是在诉讼程序以外化解矛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