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修了两次只作一次记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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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4日00:47 大连晚报 | |||||||||
手机修了两次只作一次记录 该手机售后维修站的这种做法竟是为避免为消费者更换新手机 ■本报记者卓升
■通讯员焦桂菊王姝 近日,沙河口区消协受理了一起因经营者自定“内部规定”与相关法规不对等,导致与消费者产生的纠纷。 11月25日,消费者汪先生到沙河口区消协咨询,称自己的手机已经坏了两次,前几天又去维修了,可是维修方不能保证什么时候修好,因为害怕耽误了生意,汪先生提出要换,对方不答应。 消协人员查看了汪先生所出示的修理记录,上面只有一次维修记录,而据汪先生回忆,自己的手机的确是因主板出现故障,在10月份一个月内坏了两次,也修了两次。 随后消协人员发现,该品牌手机维修站竟有个“内部规定”:手机在一个月内维修两次才能算一次维修。 而根据相关法规,移动电话机主板出现故障,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三包凭证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主机。很明显,该品牌售后维修站的做法是为了避免为汪先生更换新机器。 消协对该品牌手机的销售及售后维修站的做法提出批评。 在消协调解下,汪先生拿到了销售商为其更换的同型号同规格的新手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