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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私活摔死不能算工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4日03:55 重庆晚报

  法院判决,由雇佣方赔偿

  本报讯 上班不在本单位,而是去干私活,受伤后怎么办?万州区就有这么一个事情,伤者申请工伤认定不被认可,打官司索赔,法院判决对方老板买单。日前,该案作出终审判决。

  40多岁的刘永国,原是飞亚实业公司的一名钳工。2003年9月18日,长期未在单位上班的他接到一个活,是拆除公司卖给他人的铁罐。作业时,由于安全设备不完善及操作措施不当,他从罐顶摔落着地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他的妻子为他申请工伤认定,但遭到劳动行政部门的拒绝,于是起诉到法院。

  法院经过一审、二审、再审之后,判决负责私活的龙泉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赔12万余元。龙泉公司不服,上诉。11月中旬,市二中院开庭审理该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死者确属上班时间干私活,故飞亚公司不担责,而应由雇佣他的龙泉公司承担。据此,法院依法作出判决,驳回龙泉公司的上诉。

  记者张勇网络编辑:孔祥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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