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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中无电话 咋欠费千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4日05:12 北方晨报

  ■张小姐买下二手房一年后发现,原房主并未办理拆机手续

  ■律师表示:通讯公司和原房主建立了通讯服务合作关系,欠费应由原房主承担

  帮办热线96961报道 读者张小姐在千山区旧堡买了一户二手房,一天电话没用的她一年后竟然收到一张欠费900元的电话拆机通知单。

  张小姐说,去年5月份,她买这户二手房时和房主签订了协议,就是要求原房主要把以前的煤、水、电等各种费用结清。张小姐特意和原房主交待,说自己不用固定电话,让原房主把家里的固定电话办理拆机业务,当时原房主痛快答应了。

  张小姐在此居住了一年左右的时间,没有再重新申请安装固定电话。不过今年8月份,张小姐在家门口看到网通公司贴了一张拆机通知单,上面说张小姐家电话欠费累计有800多元。

  张小姐一查发现,原房主根本没有办理拆机手续,电话计费仍在继续。她找到原房主要求把欠费结清,原房主给她两个“备选”条件,一是让张小姐出500元钱,他去结清欠费。二是如果不给500块钱,他就啥也不管了。

  张小姐说,前几天她又去查了一下欠费总额,现在已经欠了970多块钱了。“如果原房主就是不交钱,一旦网通公司找上门来,这笔钱该谁掏?”

  记者就此咨询了辽宁弘扬律师事务所刘海波律师,刘律师认为,通讯公司和原房主建立了通讯服务合作关系,电话欠费应该由原房主承担。张小姐购买的标的物是房子,而不是电话,而且她没有实际使用电话,所以不用承担这部分欠款。更何况,两人在买房时已经签订协议要结清所有费用,原房主属于没有履行承诺。如果两人在买房的时候没有签订协议,那么就会产生约定不明现象。

  本报记者 常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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