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心岛涉嫌盗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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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4日05:40 三秦都市报 | |||||||||
本报汉中讯 (秦汉 记者 李杰) 本报昨日报道了汉中桃心岛超市西环路店私接汉中市工商局汉台分局家属院的自来水主管,致使5年来家属院的75家住户多承担了1万余吨自来水的费用。昨日上午,记者了解到,双方因协调未果,该超市仍无法正常营业。 昨日10时许,记者看到,工商汉台分局家属院的住户们正在将一写有“偷私人用水桃心岛行为可耻,领导避而不见作贼心虚”的横幅贴在桃心岛超市西环路店的大门上,而该
陕西索平律师事务所赵彦儒律师认为桃心岛超市西环路店的行为涉嫌盗窃罪。因为按法律规定,偷盗超过800元即可定罪,这些住户们可直接向当地派出所报案,派出所可按刑事案件立案侦查。而西环路店的行为涉嫌单位犯罪,该行为可追究单位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单位承担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责任。如住户们将该店告上法庭,该店必输无疑,诉讼费肯定将由该店承担。但他认为,住户们要求双倍赔偿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如要求赔偿多承担的1万余吨水费,再承担这部分水费的利息则是合理要求。 截至记者下午5时发稿时,桃心岛超市西环路店仍大门紧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