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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农民工获15万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4日06:00 北京日报

  本报讯(通讯员万迪)52岁的贵州农民工老黄不幸被工地钢板砸断手臂。在丰台法院法官的帮助下,老黄日前拿到15万元的赔偿金。

  2005年6月,老黄在丰台区马家堡嘉和路嘉园建筑工地干活。7月13日早6时,老黄被工地上的钢板砸伤,致左前臂不完全断离,造成终身残疾。事故发生后,包工头胡某、曹某提出以7万元一次性了结,今后不得再要求其他任何赔偿。在北京无依无靠的老黄被迫接受
了“协议”。事后,老黄得知,光配一个假肢就需5至6万元,于是老黄多次找胡某和曹某协商要求重新解决,遭到他们拒绝。无奈之下,老黄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赔偿协议,并赔偿他的一切损失。丰台法院立案后,经过多次调解工作,胡某和曹某同意支付老黄15万元赔偿金。RJ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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