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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水器装邻家屋顶 法院判令拆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4日08:55 解放日报

  本报讯 (通讯员 陆晓晴)陈某将太阳能热水器安装在邻居屋顶上,近日被松江区法院判令拆除。

  2003年9月,吴先生一家搬进601室,发现陈某在他家屋顶上安装了太阳能热水器,并在公用楼梯口安装了铁栅栏和铁门,还在靠他家房屋一侧的铁栅栏上堆杂物。此后,陈某为修理出故障的热水器,又多次踩坏吴先生屋顶的瓦片。吴先生多次与陈某交涉未果,于是
向法院起诉。

  法院认为,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问题,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损失的,应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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