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私设电网酿悲剧 死者家属经调解获赔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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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4日09:51 汉网 | |||||||||
汉网消息(记者黄师师通讯员涂莉实习生熊思敏)邻村村民私设电网,丈夫触电身亡,黄陂区人张菊英奔波1年,终于得到应有的赔偿。11月30日,她将感谢信送到市中级人民法院。 张菊英是黄陂区蔡店乡郑家楼子村村民。去年11月26日上午,邻村段氏兄弟在郑家楼子村南边约200米处的刘家垅山上,用自制的变压器、电线架设高压电网,准备以电击方式
今年8月,黄陂区人民法院一审分别判处段氏兄弟有期徒刑1年和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同时赔偿死者的家属经济损失6.9万余元。宣判后,死者的家属张菊英等6人以民事赔偿太少为由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考虑到段氏兄弟系过失犯罪,且与死者系邻村村民,主审法官徐正武决定以民事赔偿调解解决纠纷。11月24日,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段氏兄弟赔偿张菊英等人经济损失10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