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遣人员一旦有事维权可能有点难注意:最好要签劳动合同,与公司的往来也要保留证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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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4日10:14 江南晚报 | |||||||||
本报讯明明在公司就职,但要证明员工的身份却相当困难。昨从南长区法院得知,目前保洁员等派遣工作人员发生事故后,索赔常遇到障碍。 市民万女士下岗后进入某保洁公司,被派遣到某化学公司做保洁员。每天她都到化学公司“上班”,然后按月从保洁公司领薪水。去年底一天,她在擦玻璃时,因脚下的大理石板突然断裂跌倒,摔伤了脚。之后万女士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却得知由
据介绍,现在派遣型的工作人员很多,保洁员是其中较典型的一类。很多人和公司没有正式劳动合同,被“派驻”进各个服务单位后,只一对一与公司联络,由于工作地点不同,同事间也互不认识。公司尽管有打卡或现金等多种方式发工资,但财务帐册往往缺少明细项目,也不作领薪签名。这样员工一旦受伤后,要工伤索赔就要经历曲折的维权过程,结果还未必理想。对此有关人士表示,员工平时应注意保存员工卡,领薪水后留下公司确认记录,最好在就职和离职时有明确的书面说明。(容芊汤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