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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一夜冒出不少“侦探”执法部门称这种所谓的“侦探公司”是违法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4日10:14 江南晚报

  本报讯在江阴居民小区内、外墙上,几乎“一夜间”多出了各式各样“侦探公司”广告牌。记者与江阴相关部门联系后发现,这些所谓的“侦探公司”从公司性质到经营内容都是违法的。

  “侦探公司”广告牌上的内容包括代理讨债、专业婚外情调查取证、寻人、收帐、法律诉讼,有的还提供“私家保镖”、“银行、车辆、户籍、手机号码速查”等。记者曾拨
通其中一家的电话,当提出要请他们进行婚外情调查时,一名男子称,这是他们的专长,被调查者从早晨出门到夜晚回家,在外的活动行踪全部可以被拍摄到手。另外一家公司的一名自称工作人员的男子说得更玄乎,竟然称,对方只要到宾馆房间做出格的事情,都可被记录下来。当问及怎么可以做到这一步时,他十分神秘,他说,他们是与许多单位主要是服务场所“挂钩的”,利益分成的。

  被问及侦探公司是否有营业执照时,有的说有,还称是正规注册的,有的则称“肯定没有的,工商部门不可能给批准的。”那么侦探公司到底是否合法呢?江阴工商部门的有关人士说,侦探公司这些营业执照根本领不到的,工商部门目前没有权限发放侦探公司营业执照的。警方有关人士表示,根据公安部颁布的《关于禁止开设‘私人侦探所’性质的民间机构的通知》,被明令禁止的范围包括受理民间纠纷、经济纠纷、追讨债务、查找亲友、安全防范技术咨询以及涉及个人隐私方面的调查,江阴警方有关人士说,我国目前还没有对所谓“私人侦探”解禁,此外,今年新颁布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中也明文规定,对有偷窥视、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可视情节轻重,作出罚款、拘留等处罚。

  由于侦探公司目前并不在中国允许的法律内,有关法律界人士认为,居民在委托侦探公司办理业务时,同样也得不到法律的保护,一旦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时,那就只能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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