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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关门65名职工薪水无着落 员工走上维权之路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4日10:52 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记者周政光 实习生覃柳苏

  日前,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拖欠65名员工工资和一起60多名员工被解雇的案件。透过这两起案件,唤起了务工人员应该如何提高自身劳动保障的意识,就此,记者采访了律师。

  65名职工追薪一波三折

  某饮食娱乐有限责任公司因自身经营不善,被迫关门歇业。在歇业之前,公司拖欠65名职工工资5万余元。65名职工也曾多次向公司追讨欠薪,但均被公司以各种理由拒之门外。员工们想到自己曾为公司做了不少工作,到头来工作一夜之间就没了,且连应得的报酬都拿不到。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65名职工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但法院判决后,该公司仍然拒绝履行还款义务,无奈之下,65名职工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青秀区法院在查明该公司的财产情况后,立即开展工作,迅速采取强制措施查封、扣押该公司的物品,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评估、拍卖,终使其拖欠职工的钱款全部得以执行。65名职工领回被拖欠的工资时,激动得连声道谢。

  60名职工被无端解雇

  在广西某建筑公司就职的60名员工,于1996年7月1日与该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从1996年7月1日起至2006年6月30日止。但在2003年12月4日,该公司声称搞改制,并在没有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和征求职工意见的情况下,以企业改制为借口,单方面强制解除与这60名职工的劳动合同。

  这60名职工一下子没有了工作之后,他们也没有收到足额的经济补偿金。更让他们感到气愤的是,直到现在他们也没有看到公司进行当初所称的企业改制。至此,他们觉得这是公司为了赶走职工而采取的欺诈行为。在双方协商未果的情况下,60名职工遂诉至法院,要求公司补发工资和赔偿金2907495余元、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1171793余元、医疗保险费206300余元、住房公积金156506余元,共计4442094余元。目前,南宁市青秀区法院受理了此案。

  律师为务工人员支招

  对于目前社会上出现的较多的劳动纠纷案件,务工人员应该怎么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用人单位应该怎样遵守合同规定?就此,记者采访了区直某律师事务所的梁志文律师。他说,务工人员首先一定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合法的劳动关系;其次,当遭遇被拖欠工资的情况时,要及时追讨工资,避免超过追诉时效;再次,当合同期满后,务工人员要注意与用人单位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并建立新的劳动关系。当然,务工人员也要按合同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作为用人单位,他们必须按合同规定及时足额发放员工工资,否则要承担违规责任,很可能还要承担行政处罚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像上述某建筑单位所签的用人合同还没有到时间,就单方解除合同解雇员工,违反了合同法,是违约行为。依照法律规定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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