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搜狐网站被起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4日13:25 法制晚报

  被指侵犯他人肖像、名誉权

  搜狐网站被起诉

  本报讯(记者 孙慧丽 通讯员 万迪)因认为自己的肖像权和名誉权受到侵犯,高先生将前女友杨女士和搜狐网站的所有者北京搜狐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一同诉至丰台法院

  记者上午获悉,丰台法院已经受理了此案。

  高先生起诉称,2005年4月,他与杨女士确立了恋爱关系。后因感情不和,双方在2006年9月分手了。

  2006年9月11日,高先生得知,杨女士将他所购房屋门牌号码和他及家人的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公布于“搜狐焦点房地产网的业主论坛”上。2006年9月13日,杨女士又将高先生的照片公布于该网站上。

  高先生认为,搜狐公司对其互联网论坛上的违法信息未及时予以更新和删除,有违其服务协议中关于禁止用户从事诽谤和诋毁他人名誉行为。

  搜狐公司的行为促成了杨女士的侵权行为,严重侵害了他的人格尊严和名誉权等人身权利,给他及家人的生活、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困扰。

  高先生分别起诉到法院,要求二被告停止对他肖像权、名誉权的侵权行为;杨女士在网站上澄清相关事实,恢复他的名誉,向他公开赔礼道歉;并要求搜狐公司赔偿其精神损失费15万元,杨女士赔偿其精神损失费5万元。

  目前,此案丰台法院正在审理当中。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