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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妇女家中设淫窝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5日01:43 石狮日报

  本报讯曾因容留她人在家中卖淫被劳动教养一年六个月的吴香袋,解教后仍不思悔改,又重操旧业。日前,被告人吴香袋犯容留、介绍卖淫罪,被晋江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吴香袋曾于1999年间因容留她人在家中卖淫被劳动教养一年六个月。但2006年7月份以来,她又先后在其家中容留杨某某、石某某、徐某等人卖淫,介绍撮合嫖客进行嫖淫,从
中非法获利。7月26日,吴香袋等人被抓获归案。晋江市人民法院以被告人吴香袋犯容留、介绍卖淫罪,属情节严重,对其做出如上判决。(庄马炮记者邓德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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