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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客丢物品索赔要有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5日02:09 重庆晚报

  成都市天祥街东方花园1栋舒家辉:11月24日,我来重庆出差,入住某酒店。26日早上,我发现随身携带的一个装有羊绒短大衣等物品的口袋丢失,立即找到酒店总台请他们帮助寻找和解决。可直到我27日离开重庆,酒店仍没有给出一个合理答复。请问:四星级的酒店发生这样的情况,是否应该对宾客承担赔偿责任?

  主持律师沈仁刚: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酒店是否该承担责任。一般来讲,酒店承担
责任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首先,消费者应能证实自己确实丢失物品,并确定在酒店丢失;其次,应证实酒店在财物丢失上存在过错,如酒店保卫、房屋设施设备等存在瑕疵或过失。否则,很难追究酒店的责任。

  本周主持:本报律师团成员沈仁刚律师。咨询法律问题请登录www.cqwb.com.cn点击《律师在身边》栏目留言;或发邮件至记者信箱cqwblawyer@126.com,电话63820315。

  记者王明网络编辑:孔祥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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