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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农民工提供技能培训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5日05:31 深圳特区报

  我市将实施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行动计划

  为农民工提供技能培训

  我市将实施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行动计划,《意见》提出,该行动以企业为主体,以职业院校、培训机构为依托,以订单培训或定向培训为主要方式,大力开展农民工技能培
训。我市将对参加高级及以上技能培训、考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并在我市工作一定年限的在岗农民工,给予一次性培训和鉴定费补贴。鼓励和组织农民工参加职业技能竞赛,并对优胜者实行奖励。

  除此之外,我市还将加强与输入地的协作,有效运用输入地资源加强农民工技能培训,鼓励和引导用人单位与输入地教育机构、培训机构、劳务输出机构建立合作伙伴关系,有针对性地开展农民工来深就业前的就业指导和技能培训。

  《意见》还明确了农民工培训的责任。具体而言,农民工培训经费应由用人单位和农民工共同承担,各级财政予以适当补贴。用人单位应强化对在岗农民工的培训职责,对不履行培训义务的用人单位,有关政府部门将按照国家规定强制提取职工教育培训费,用于政府组织的培训。

  我市各级财政将逐年加大对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的资金支持力度,并纳入财政年度预算,同时要向社会多渠道筹措资金。《意见》提出,我市将加快以技工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为主体的综合性培训基地和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劳动保障、教育、科技、建设、财政、扶贫等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能,切实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鼓励工青妇组织、用人单位和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参与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并给予相应补贴。

  在引导农民工提高自身素质方面,《意见》要求,各级相关政府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应引导和组织农民工自觉接受就业和创业培训,接受职业技术教育,提高科学技术文化水平,提高就业、创业能力。要在农民工中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引导他们增强法制观念,知法守法,学会利用法律、通过合法渠道维护自身权益。开展以防盗、防抢、防伤害为主要内容的防范知识教育,增强农民工的自我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防止受到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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