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逐台“强检”菜场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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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5日08:09 汉网 | |||||||||
合格证贴在秤身醒目处逾期不改处千元以下罚款中心城区明年全部检毕 汉网讯(记者马辉)下月起,全市中心城区集贸市场的秤,将由政府出钱逐个强制检验,让市民买菜尽量避免短斤少两。 市质监局昨称,检定合格的盘秤和电子秤,将发给合格证,贴在秤的醒目处。不合
违反规定的集市主办者,质监部门将责令其限期改正,没收淘汰的计量器具,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当地工商部门吊销执照。 违反规定的菜贩等经营者,质监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没收计量器具,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江岸区率先试点,已拨付6万元专项经费。目前,江岸质监分局正对集贸市场的秤逐台登记,下月起强制检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