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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风吹来正当时———通城实施农村合作医疗见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5日08:28 荆楚网-湖北日报

  记者耿毅 通讯员刘健 吴闽 徐胜

  进入初冬的通城,吹拂着一股暖风。连日来,全县各级干部进村入户,向农民发送《通城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办法》宣传单。

  县委书记胡超文说:“从2007年元月1日起,全县30多万农民将享受医疗互助政策,
参加互助的农民在互助期内享有医疗服务和医疗费用补偿,如果得病住院,一年内最高补偿可达2万元。”

  20世纪60年代,合作医疗曾在该县普遍推行。因种种原因,从1983年开始农村合作医疗中断,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突出。调查表明,2003年以前,除城镇职工有医疗保险外,农民医疗基本没有保障,农村贫困户中,因病致贫、返贫的农户占到三成以上。

  11月中旬,该县抓住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机遇,出台了《通城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办法》,实行“自愿参加、多方筹资、以收定支、保障适度、公开公正、平等享有、科学管理、民主监督”的原则,以大病住院补偿为主,兼顾门诊医疗。

  该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主要由个人缴纳、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和地方财政补助三部分构成,其中,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每人每年缴费15元,中央、省和县财政分别按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数每人每年补助20元、15元和5元。参合农民一旦生病住院,一年内最高补偿可达到2万元,是个人交费的1300多倍。县长李逸章在农村走访时说:“需县财政支付的近200万元补助经费已基本到位,请农民朋友放心。”

  为切实搞好资金管理,该县成立了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农村合作医疗业务管理和日常工作;成立监督委员会,有分管部门负责人、农民代表参与管理和监督,他们严格按照“以收定支、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做到专户储存和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保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全部、公平、有效地用在农民身上。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一出台,就像一股暖流流淌在冬日的农村。“看病有保障了,日子有奔头了。”记者随机采访在通城县医院看病的几位农民时,他们围着记者兴奋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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