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院知识产权庭获评“调解先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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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6日10:56 汉网 | |||||||||
汉网消息 (记者肖利敏 通讯员李正国)独家产品的生产方法,竟被竞争对手掌握了。张某遂以发明专利权被侵犯为由,向湖北某公司索赔300万元。在市中院调解下,湖北某公司最终支付了60万元转让费,名正言顺拿到该产品的生产方法。 不久前,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纠纷审判庭接到张某的诉状,起诉湖北某公司侵犯他的发明专利权,以他发明的生产方法,来进行产品生产。
在庭前证据交换中,法官发现,湖北某公司若停止生产将会遭受巨大的经济损失。 鉴于湖北某公司希望张某将专利许可证予以转让的表示,法官即抓住机会进行庭前调解。很快,双方达成协议,张某以60万元的价格将专利转让湖北某公司。纠纷化解后,当事人双方都十分满意,并于日前给法院写来了感谢信。 据悉,该审判庭上月被授予全省法院“司法调解先进单位”称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