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办卡消费“无头案”开“药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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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6日10:59 江南晚报 | |||||||||
本报讯记者潘小娟报道用各种打折优惠吸引消费者办卡,而不等消费者将卡里的钱用完,商家就突然“蒸发”,消费者即使投诉也都成了“无头案”,这样的事情已屡见不鲜。昨天,市工商局消保处有关专家专门针对这一情况进行了分析,并开出了几帖“药方”。 据统计,从去年1月1日至今年6月30日,市工商局共受理服务领域消费申诉3032起,调解成功率为98.8%。统计资料显示,调解不成功和无法解决的服务领域消费纠纷,大部
谈到经营主体“一夜消失”现象,消保处人士表示,可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由于经营情况不佳,这才选择卷款潜逃,另辟经营场所或转行营业;另一种是一开始就打定主意只为骗钱。而这些人之所以如此大胆,就是看准了部分消费者的心理:他们不会为拿不到几百元的卡费四处投诉、大动干戈,因此他们所侵占的卡费大多在千元以下。而留下的空壳公司即使被曝光,也于自己不痛不痒。由于找不到被投诉对象,工商部门无法受理消费者投诉。即使有消费者向公安机关报案,由于不是集中投诉,再加上受骗金额和危害程度难以将其定性为刑事犯罪,公安机关也不可能立案侦察。 “要解决这一问题,不仅要从制度上进行完善,也要多部门进行配合。”现行的工商登记管理相关规范中,并没有对曾经有过不规范经营行为的经营户再次进行营业登记作出限制,今后不妨在申请注册登记的条件中增加诚信经营这一条款,有“案底”的经营户不予登记。而在办公场地租赁、办公电话开通等多个环节,房东、电信部门如果审查得更加严格、相关证明材料登记得更加详细,也会有助于经营主体的监管,并为相关部门查案提供有效线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