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疑人家属小心提防看仔细“捞人骗子”有四大损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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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6日10:59 江南晚报 | |||||||||
本报讯最近,南长法院连续审理了几起以到公安部门“捞人”为由骗钱的案件。面对社会上类似案件有所增多的情况,昨天相关办案人员分析了其中的特点,希望引起市民注意,提醒嫌疑人家属放正心态,避免上当受骗。 据悉,这些“捞人”诈骗案的作案人员手段基本相似。有的虚构能帮助当事人将被羁押的亲戚放出来,有的谎称可帮忙减轻处罚等,然后收取“通关费”。目前归纳出的骗人
利用当事人急于“捞人”的心理。犯罪分子掌握了在押人员家属焦躁、病急乱投医的心理,利用他们的弱点制造圈套。 利用“类似经验”制造有能力的假象。犯罪人员都在事前让别人相信他具备暗箱操作的本领。 一名犯罪分子“摆平”的是一件交通肇事逃逸案,他自己出过车祸,平时老吹嘘只要出钱就能把事情搞定,其实当时是他并不承担事故责任而已。 通过中间人模糊他人视线。 不少犯罪分子根本不认识相关部门人员,这些案件中,犯罪分子都是通过朋友介绍认识当事人的,而他们与朋友本就不很熟悉,与当事人更只是点头之交。“帮忙”中有些情况通过朋友转达,一旦出现问题,便借口转达有误拖延时间。 使用无效协议或借条。为让当事人放松警惕,一名犯罪分子与他签了委托协议:约定先支付一半款项,办妥后再付另一半,办得不理想退还部分款项等。有的犯罪分子则在拿到钱后,为了表明自己很可靠,还利用朋友的名义写了借条。而其实这些凭条都很难受到法律保护。(容芊周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