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他人房屋国法不容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6日10:59 桂龙新闻网-玉林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 刘力通讯员 陈冬生)日前,博白法院在博白县委、县人大,以及玉林市中级法院法警支队、县公安局和英桥镇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组织强大的警力,赶赴英桥镇,对申请执行人陈有、梁欧与被执行人陈荣基、陈锦基房屋侵权纠纷一案依法强制执行,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法律的尊严。 申请执行人陈有、梁欧与被执行人陈荣基、陈锦基房屋侵权纠纷一案,博白法院认
鉴于被执行人强烈对抗执行的情况,以及当地社会治安的复杂性,该院就此案向县委和县人大作了专门的汇报。博白县委和县人大指示该院依法坚决执行,维护法律的尊严、人民法院的权威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1月22日,博白县成立了执行此案的领导机构,制订周密的执行方案,出动博白法院绝大部分警力,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支队和该县公安局、英桥镇党委政府参与执行。11月23日,全体参与执行的人员集中依法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现场和执行人员遭到了一些不法之徒的非法冲击和谩骂。对此,执行人员始终坚持依法执行、文明执法的原则,冷静、果断地对违法行为人实行强制措施,确保了案件执行的有序进行。 该案的强制执行,是在新的执行工作理念下,构建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协参与、各界配合、法院主办的执行工作新格局的生动例子。同时,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执法的严肃性和国家法律的威严,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李晓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