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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户村民状告景点开发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6日12:43 现代金报

  金报讯(通讯员 褚申尧 记者 陈善君)为保护开发旅游资源,村民进入自家山林劳作时竟被要求出示身份证。为此,37名村民联名起诉开发商。近日,经宁海法院调解,村民们最终主动撤诉。

  进出自家山林

  竟要求村民出示身份证

  早在2001年,宁海某村为了提升村级经济,在未征求村民同意的情况下,与宁波市某旅游风景区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山林租赁协议,将已确认给村民长期使用的山林租赁给该开发商经营使用50年。

  此后,旅游开发公司在未经村民同意在出入林地的入口处设置牌楼、护栏等障碍物,限制村民自由进入林地劳动生产,甚至强行要求村民携带身份证进入林地作业等。

  村民徐某称,他们世代在这片山林里从事劳动生产,开发景区发展经济可以理解,但要凭身份证出入,难以接受。

  村民联名起诉

  要求返回山林的使用权

  村民们认为,这些行为严重侵害了村民的合法权益,并影响了村民正常的生产劳动秩序。村民曾多次向村委会反映,要求村委会与旅游开发公司协商解决,但都得不到满意的答复。今年10月底,徐某等37名村民向宁海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租赁协议无效,停止侵权,返还山林使用权,拆除林地内构建的建筑物。

  法院进行调解

  村民分得红利主动撤诉

  法院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召集纠纷双方代表进行调解。最后,村民同意在

开发商使用权50年内,村民也能对山林进行使用,但不能干涉景区开发,并且该景区全年门票收入总和减去100万元,剩下的按比例分红给村民,使双方达成双赢,村民最终主动申请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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