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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与企业所在地乡镇政府共同出资  绵竹首批环境监督员上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6日13:49 中国环境报

  谌建华

  本报讯四川省绵竹市环保部门为缓解人手少、装备差、现场管理力量薄弱的问题,在报经市政府同意后,推出了由市环保局和企业所在地镇乡政府抽出财政资金,共同聘用环境监督员的新举措,将之作为绵阳市环保局污染源监管网络向下的延伸和补充。近日,第一批9名环境监督员已通过培训,他们将于年内上岗履责。

  这些环境监督员由企业所在地的村或乡镇干部、技术人员、人大代表等非企业人士担当,作为环保局环境执法人员的助手,起”千里眼”、”顺风耳”和”预警器”作用。监督员巡查的时段主要在黎明、傍晚和深夜,与环保局监察大队现场检查企业的时段相对错开,发现问题直接报告与之联系的环保局环境监察责任人员,由后者及时到现场调查和依法查处。

  监督员将主要通过查看、检查和收集群众反映等手段,及时发现企业异常排污、停用或者不正常使用治污设施设备等情况,及时通知市环境监察大队执法人员来现场调查核实,依法查处。经环保局做企业的工作,监督员有权进入企业现场查看和询问调查。他们还负责了解和掌握企业周边区域、流域的环境影响变化情况。在环保部门调处污染投诉时,协助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协助农技、畜牧、渔政等部门做好污染造成的作物、家禽畜、渔业养殖的损失调查统计,协助镇乡政府做好在调处期间投诉方(个体、群体)的稳定工作。同时,他们还肩负当好环保局的环境教育和宣传员的职责。他们教育的重点对象是企业管理和操作人员,宣传的重点对象是广大村民。

  在环境监督员的经费保障方面,绵竹市规定每名监督员每月工作费用300元,其中环保局每月支付200元,由市财政报销;镇乡政府支付100元,由镇乡财政解决。有关的通信设备和费用由镇乡解决,必要的检查设备由环保局解决。另外,对及时发现污染事故苗头并协助环保局做好处置工作,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做好污染纠纷调处工作有突出贡献的监督员,年底由环保局、镇乡政府联合给予经济奖励。这些人员的学习培训费用也由环保局和镇乡政府共同负担。

  这些环境监督员将首先到专业学校进行10天的培训,学习污染源现场监管等知识,合格后佩带环保局制发的”环保监督员证”上岗。近日,第一批分别来自6个镇乡的9名环境监督员已通过培训,将在年内上岗协助市监察大队监督32个重点污染源企业的排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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