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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满释放时 他再次站上被告席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6日14:27 新民晚报

  10:00上午首家报道

  本报讯(记者姚丽萍)今天上午10时,盗窃犯吴英平站在了被告席上。6个月内,这是他第二次出现在卢湾区法院的被告席上,并被作为累犯重新接受审判。

  2004年,吴英平在广东打工时,因为殴打敲诈他人,被广东佛山法院以敲诈勒索罪
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去年6月刑满后,吴英平来到上海。今年3月4日,吴英平在本市一家商店里偷窃店主的手机2只、现金2840元,在逃逸时被抓获。吴英平知道自己系刑满释放后5年内又犯罪,属累犯,依法是要从重处罚的。于是,在回答公安机关询问时,他冒用堂弟吴朝红的名字,并隐瞒了自己因敲诈勒索而服刑的事实。今年6月,冒牌“吴朝红”以盗窃罪被卢湾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不久,外出打工的吴朝红从家乡得知自己被冒名,就向执法机关反映,吴英平的谎言被戳穿。今年11月3日,卢湾区法院依法决定对吴英平予以逮捕并重新审判。11月3日,原本是吴英平因盗窃服刑的最后一天,但是,等待他签字的不是刑满释放证,而是一张逮捕证,吴英平被继续羁押并将被作为累犯而重新接受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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