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高考仍实行“3+文/理综合”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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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7日01:33 石狮日报 | |||||||||
本报讯2007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时间确定于12月18日至22日进行。记者昨天从市招生考试中心获悉,省高招委员会12月5日发出《关于做好2007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对明年我省高考相关政策作了规定。 考生须到指定地点报名
据介绍,此次高考报名,除省政府另有规定外,户口新迁入我省的考生,必须同时具有我省高级中等教育学籍,且已在我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习一学年以上方可申请在我省报考。未经省教育厅、省高招办同意,申请报考普通高等学校的所有考生(含统考生、单考生、保送生等),均须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县(市、区)高招办(含考试中心)指定的地点报名。 在我省定居并具备报名资格的外国侨民,持省公安厅填发的外侨居留证,可在居住地县(市、区)高招办指定的地点报名。报名时,考生还须持本人有效户口证明、身份证以及规定的其他证件或材料,亲自签订诚信高考承诺书并填涂有关表(卡)。 三类人不准报考 另外,有以下任何一种情况的,不能报名参加高考:一是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二是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符合报考少年班条件者或另有规定者除外);三是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高考仍实行“3+文/理综合”方案 2007年我省普通高考继续实行“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的考试科目设置方案,即文史类以及文科音乐类、文科美术类、文科体育类的考生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和文科综合;理工类以及理科音乐类、理科美术类、理科体育类的考生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和理科综合。外语考试科目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六个语种,由考生任选一种。报考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及报考文科或理科音乐、美术、体育类的考生均须参加专业课考试。报考文科音乐、文科美术、文科体育类的考生,除可报考本类别院校(专业)外,还可兼报文史类其他院校(专业);报考理科音乐、理科美术、理科体育类的考生,除可报考本类别院校(专业)外,还可兼报理工类其他院校(专业)。其余类别之间不得兼报或跨报。(记者许小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