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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26部门建立行政调解工作联席会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7日06:40 石家庄日报

  不经调解不能进入裁决程序

  本报讯(记者李云萍)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栗进路在昨天召开的市直部门行政调解联席会议上要求,我市各行政执法部门要从五个方面入手加强行政调解工作。

  栗进路指出,各行政执法部门首先要真正树立“能调则调,当裁则裁,调裁结合,
案结事了”和“调解为先”的办案准则,遇到矛盾纠纷案件,要首选调解的化解方式,不经调解的案件不能进入裁决程序,彻底改变人民群众对政府行政部门长期形成的单纯执法、管人、“开单处罚”的偏颇观念;其次,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市委、市政府制定的“18条”文件精神及上级部门要求,结合各自职能职责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行政调解工作意见或方案;第三,各部门(系统)要特别重视行政调解机构的搭建工作,在领导小组成员的构成上,除了部门(系统)的主管领导外,要注意吸纳一些专业性强、与执法相对人打交道多、纠纷矛盾易发生的下属事业单位的领导同志作为领导小组成员,要将办公室放在确实有左右沟通、上下串联、综合协调能力的处室,在工作人员的组建搭配上,有条件的设专职,条件不具备设兼职,要解决“有人干事”的问题;第四,各部门(系统)要尽快制定出适合本部门(系统)的工作制度;第五,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搞好部门(系统)行政调解工作。

  为全面贯彻省市要求,强化行政部门调解职能,推动行政部门运用说服教育和协商调解等方式依法、及时、合理地处理群众诉求,市综治委日前协调市直26个部门建立了市直部门行政调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市直部门行政调解工作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学习贯彻上级有关指示精神,安排部署行政调解重点工作,讨论分析行政调解工作发展形势,通报交流有关情况和工作经验,研究解决行政调解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指导基层行政调解工作的健康开展,促进全市行政调解工作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市直部门行政调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有:市政府法制办、市国资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信访局、市民政局、市工商局、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文化局、市农业局、市水利局、市交通局、市国土局、市建设局、市城管局、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质监局、市电力局、市地税局、市房管局、市综治办、市排调办。市综治委作为联席会议牵头单位,将采取定期(半年)或不定期方式召集会议和组织开展相关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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