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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高多文镇城建中队开“三无”票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7日07:35 南海网-南国都市报

  本报临高12月6日电(记者 林书喜)近日,记者接到临高县多文镇中平街的铺面业主投诉称,把东西摆放在自家门口,多文城建中队以占道为由罚款40元。另外所开票据没有公章、没有收款日期、没有收款人签名。该城建中队如此执法遭受铺面业主质疑。

  业主质疑城建中队执法

  多文镇100多米长的中平街有20户商铺,铺面都有1米宽左右走廊。中平街一业主吴先生告诉记者,前段时间,他的塑料水桶、扫把等摆在走廊里,被城建队员扣走,直到他交了40元才把扣押的东西拿回来。

  另一间铺面业主董先生说,这条街几乎每个人都被罚过了。董先生等业主说,城建队员告诉他们,如果不想被罚,可以交占道费,这样就允许摆放。以前每间铺面每月占道费40元,从9月起,占道费提高到70元。

  11月24日,记者到中平街采访时,开冷饮店的王小姐刚去交了160元(包括10元卫生费),很是心疼。卖糕点的岑先生在家门口摆一张桌子置放糕点,每个月要交140元。

  中平街有三个修补鞋摊点。从重庆来的王定煜是残疾人,1994年起,就在中平街摆摊修鞋。他告诉记者,以前除交工商管理费外,没有其他费用。今年9月起,城建部门叫交20元占道费,还说打了5折。他只好照交。

  令商铺和摊位业主不满的还有,城建中队在收费时所给票据,没有盖单位公章,没有开票日期,没有收款人签名,业主们戏称为“三无”票据。记者从业主们提供的票据看到,没有一张盖有多文城建中队公章、注明收费日期或是签有收款人姓名的。

  城建中队解释相关事项

  多文城建中队队长符真伟说,按城市市容管理有关规定,不能在走廊、阳台和窗外摆放有损市容的物品,违反规定,前三次教育警告,第四次罚款。如果有占道经营,要向城建部门申请,在指定位置摆放。收费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一般一平方米一元。至于为 什么出现“三无”票据,符真伟说是收费员疏忽所致,今后会整改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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