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要发票店家索证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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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7日10:54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本报讯(记者职茵)买了两卷价值40元的胶卷,为开一张正式发票,他跑了5次,可整整一个月过去了,他还是没拿到发票。昨天上午,刘师傅气愤地给本报打来电话:“照相馆居然要单位开证明,证明那两卷胶卷是在他们那消费的,并盖上公章,才能给我开发票。” 昨天上午,记者在市公交总公司见到了刘师傅。刘师傅说:“11月3日,我为单位在大庆路的西安远东摄影彩扩部买了两卷柯达胶卷。索要发票时,营业员说这两天没有发票,
随后,记者联系到西安远东摄影彩扩部一位姓沈的工作人员,他告诉记者:“必须有单位的证明,证明胶卷就是在我们这买的,而且要盖单位公章,我们才能换出发票。因为我们要去税务局办证,具体啥证我也说不清楚,反正现在要开发票都要单位开证明,盖章子,然后我们拿到税务局去开。”记者问道:收据不就是消费者消费的证明吗?他表示:收据是我们的证明,我们得向税务局提供证明,不然税务局怕我们多开发票。 记者随后联系到地税莲湖分局,发票所的工作人员表示,远东摄影彩扩部的这种做法是不对的。关于“只有拿到单位开的证明,他们才能到税务局去领发票”的说法也是站不住脚的,商家在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后,进行税务登记,基层税务部门都会向他们供票,根本不需要远东摄影彩扩部所说的这种证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