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冒充江西省检察长女婿诈骗31万元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7日11:28 新华网 | |||||||||
新华网南昌12月7日电 (记者胡锦武) 冒充时任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丁鑫发的女婿,谎称能保住被逮捕的铅山县“黑老大”祝思明的性命,南昌县农民王永光诈骗祝思明家人31万余元。7日,潜逃3年的王永光被铅山县警方抓获。 2001年6月,以祝思明等人为首的铅山“祝氏家族”黑社会组织团伙落网。祝思明被逮捕后,其母林桂荣及其家人不惜花重金四处活动。同年9月,经人介绍,林桂荣认识了自
2002年11月2日,祝思明等7名黑社会骨干被执行死刑。为此,2003年3月起,林桂荣多次要求王永光退还“活动经费”。2003年底,王永光在退还8万元后“失踪”。 据铅山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夏艳华介绍,王永光为南昌县向塘镇农民,根本不认识丁鑫发。今年11月7日,王永光返回向塘镇的第二天被铅山警方抓获。 丁鑫发2001年6月至2004年8月任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今年1月9日,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判处丁鑫发有期徒刑17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