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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盘手挪用亿元获刑9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7日13:16 法制晚报

  是留美博士 原任海通证券中关村大街证券营业部总经理 利用职务便利作案

  操盘手挪用亿元获刑9年

  因其操作造成数千万元的实际亏损 法院同时责令其退赔海通证券5600余万元

  本报讯 (记者 李奎)原海通证券中关村大街证券营业部总经理王胜,曾是股市上的一名顶尖操盘手,然而他却擅自挪用客户近亿元资金。

  今天上午,市一中院对王胜作出终审判决,以挪用资金罪判处其有期徒刑9年,并责令其退赔海通证券5600余万元。

  35岁的留美博士王胜曾是北京股票圈内公认的顶尖操盘手,2004年8月至10月间,他升职为国内资本规模最大的券商——海通证券中关村大街证券营业部总经理。2004年8、9月间,百瑞信托在王胜所在证券营业部开设了两个账户,共存入9800万元。但到10月,准备投资的百瑞信托却发现9800万元全部不翼而飞。

  对此,身为总经理的王胜解释说是“系统问题”,巨额资金随后回到账上。

  当年11月,查验账户的百瑞信托再次发现9800万元不知去向,于是怀疑资金被海通证券以先存入再冲销的方式挪用,百瑞信托随后开始追讨这笔资金。

  当年11月17日,王胜证明百瑞信托“资金的取出未得到百瑞信托指令”,并多次书面承诺还款,但他并未按承诺还款。

  海通证券在给百瑞信托的“回函”中称,公司“在日常稽核检查过程中,发现在‘百瑞投资’账户中的操作存在手续不全,其中涉嫌外部人伙同营业部个人诈骗、挪用百瑞公司资金的犯罪行为”。

  经海通证券报案,王胜于2005年1月23日被警方抓获。经调查,9800万元资金被“操盘手”王胜挪用后很快分散到许多资金户,然而经一番运作后的实际亏损竟高达5663万元。

  2006年10月,一审法院以挪用资金罪判处王胜有期徒刑9年,并责令其退赔5600余万元。

  王胜很快提起上诉,认为挪用百瑞信托资金的行为是单位行为,而非其个人行为,并请求二审法庭对其宣告无罪。

  市一中院审理后认定,王胜利用职务便利,擅自将百瑞信托巨额资金挪归个人使用,且造成重大损失的犯罪事实,已被相关证据予以证实,王胜在预审期间亦曾供认。故对一审判决予以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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