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浙江渔民禁渔期盗船捕鱼被判一年两个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7日15:41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杭州12月7日消息(记者陈瑜艳 通讯员罗天恩、李艳芬 张新华)浙江省玉环县渔民陈金国因为盗窃渔民林于治的船只出海捕鱼于12月5日下午被玉环县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陈金国是玉环县海山乡的渔民,平时靠捕渔为生。今年6月15日禁渔期到来的时候,他将船停靠到玉环县龙溪乡的码头,由于龙溪乡的渔民船只较多,无法再容纳更多的船只,
陈金国只能停靠到别处,但他的心里却恨上了龙溪乡的渔民。6月27日晚上11点左右,陈金国经事先预谋,来到龙溪乡渡头村菜场后面,乘没人注意之际,将林于治停靠在码头的渔船偷偷地划离码头,然后发动机器开至玉环县坎门黄门港海面捕鱼作业。

  经价格认证,被盗渔船价值人民币8462元,船上另有渔网27张。8月30日,陈金国被检察院批准逮捕。

  当问及是否知道偷渔船出海捕渔是犯罪行为时,陈金国的回答说“知道的,偷船去捕渔就是好玩”。结果把自己玩进了监狱。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