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事佬”骗走朋友七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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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8日03:01 半岛都市报 | |||||||||
本报12月7日讯(记者栾磊通讯员姜培永)朋友感情遇到挫折,充当“和事佬”的刘某竟变着法子从朋友身上骗7万多元的同时,又顺便从“女友”手中骗走8万元。近日,市南法院以诈骗罪判对刘某作出判决。 2003年5月,刘某的朋友刘先生与女友宋某感情不和,刘某充当“和事佬”,在两人之间帮忙调解,并主动陪两人来青散心。在青游玩期间,刘某以帮助刘先生留住宋小姐为由
此外,刘某还从在青期间认识的“女友”范小姐手中骗走8万元后消失,范小姐知道上当后向警方报案。公安机关在展开调查抓捕过程中,刘某主动投案。法院审理认为,刘某骗取范小姐8万元,构成诈骗罪,而骗取刘先生的指控证据不足,不予支持。最终,在刘某退赔全部赃款后,近日法院对其作出了有期徒刑3年缓期4年执行的判决。编辑:解西伟相关新闻发表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