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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情侣杀子双双获刑4年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8日06:07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高健通讯员曹晓颖)目光呆滞、面无表情,昨天,当听到海淀法院法官宣判他们因故意杀人罪获刑4年6个月后,未婚杀子的“父母”王迪和孙威,依然无动于衷。

  4月初的一天下午,一个小生命在海淀区马连洼155号的出租房里呱呱落地,但他仅仅发出第一声哭泣,就被未婚的亲生母亲孙威捂住了嘴和鼻子。片刻后,孙威稍稍松动了捂嘴的手,这个幼小的生命又努力发出了第二声哭叫。生怕哭声引起邻居的注意,亲生父亲王
迪赶紧用一根红色的塑料绳勒死了儿子。随后,二人将婴儿尸体及胎盘装在塑料袋里,扔到了公厕旁的垃圾堆里。4月11日,一拾荒者捡废品时发现了婴儿尸体,终于事发了。“我们没有经济基础,不可能给孩子带来幸福的生活。”庭审时,“夫妻”哭着说,他们这么做,更主要的原因是,在老家未婚生子要一辈子受到人们的唾弃。“如果能用我的死换他的生命,我也愿意!”简短的言语中,未婚“父母”充满了无奈与忏悔。

  最终,法院考虑到二人杀死刚初生的孩子,情节较轻,且认罪、悔罪态度较好,故从轻处罚,做出上述判决。RJ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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