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技术人才评职称有规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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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8日07:12 山西新闻网 | |||||||||
三晋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张小林 实习生连建军)为了进一步加强农村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农村、农业经济发展,12月7日,省人事厅出台了《山西省农村技术人才职称评定工作若干意见》。 《意见》规定,凡在农村、农业生产第一线从事种植、畜牧、养殖、农副产品加工、农村财会、经营管理、农村能源、农业环保、农业机电、水利、林业、民间艺术等专业的
编辑:徐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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