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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骂人“变态” 被诉名誉侵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8日07:50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开庭:因为网上骂人“变态”

  一场产品专利权之争,发展到网上打起口水仗。一工艺品厂在网上怒骂对方是“黑社会”、“小偷”、“人性变态”……专利官司没开打,网络名誉侵权案先打了起来。昨日
,成华区法院公开开庭,被骂方状告工艺品厂负责人侵犯名誉权,索赔1元精神损失费。

  原告杨荣是成都风雅堂有限公司的负责人,被告段国胜是成都市东方工艺美术品厂负责人。杨起诉说,今年6月至10月期间,他上网发现,段国胜在多家网站上发布文章,诬蔑他为“黑社会”、“小偷”、“骗子”、“人性变态”,还毁谤他是“聪明的低级商人”……杨荣说,段国胜的行为给他名誉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给他及家人精神造成极大损害,并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为此,杨荣将段国胜告到法院,要求停止侵害其名誉权,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1元精神损失费和600元公证费。

  被告:声讨是因对方侵犯专利权

  昨日,成华法院公开开庭。段国胜的代理律师四川舟达律师事务所律师任云峰、曾俊华当庭陈述,这场纷争缘起于一场产品专利权之争。

  任云峰说,段国胜的工艺品厂多年生产工艺品,并有专利技术,风雅堂公司曾是工艺品厂产品代理销售商。但代理过程中,风雅堂公司剽窃工艺品厂的专利技术,生产和工艺品厂一模一样的工艺品。工艺品厂发现后,才在网上怒骂风雅堂公司。

  “这是产品打假。”段国胜认为,网上说的既没夸张也无捏造,不构成侵权。任云峰还提出,网上发表文章是以单位名义,声讨的也是对方单位,杨荣却以个人名义起诉个人,主体没对。

  原告:骂我黑社会要拿得出证据

  杨荣的代理律师指出,谁侵了谁的权,没有权威法律文书认定,律师认为是工艺品厂侵了风雅堂公司的权。

  “但产品专利权之争与名誉权案无关。”杨荣的律师说,网上发布的文章中,有很多都是针对杨荣本人,既然对方骂杨荣是“黑社会”、“小偷”等,就应举证来证明杨荣是这样的人,但对方没有这些证据,构成名誉权。

  双方在法庭上仍是争论不休,最终以被告段国胜不愿接受调解而休庭。成华法院近期将作出判决。

  本报记者 黄庆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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