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丢货要员工集体埋单 女员工含屈当替罪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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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8日08:23 汉网 | |||||||||
汉网讯(记者孙珺)小惠在复兴村一家超市当营业员。超市规定,凡被盗商品一律由在岗的几名营业员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小惠平均每个月要因此扣掉100块钱不等。“眼看年关将近,购物高峰来了,真是赔怕了!”昨天,小惠致电晚报:“这样赔到底是否合理?”小惠说,营业员又不是专职防盗人员,怎么我们都成了“替罪羊”? 超市这种做法是否合法?湖北华平律师事务所的童律师认为,查明货物被盗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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