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营运客车严禁接送学生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8日08:53 天津日报 | |||||||||
本报讯(记者孙刚)为加强对中小学校车交通安全的管理,昨日市教委、市交管局联合下发《关于对中小学校车开展集中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确保全市中小学生乘坐校车安全。 根据要求,近日本市各区县教育局、交警支队要联合对校车、学生用车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所有中小学校要建立校车管理档案,指定专人管理。各交管支队要通过摄录等手段
在此次排查整治工作中,交管部门将加大对校车和学生包车行驶路线,特别是县乡道路、学校门前的巡逻管控力度,严格禁止货车、拖拉机和非法营运客车接送学生。各区县教育局要与学校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学校要指派专人对校车每次运载学生的情况进行查验,发现有超员或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要坚决制止,不得放行。市教委要求,学校不得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