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被告获刑六个月至五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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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8日09:14 黑龙江日报 | |||||||||
解娟 王刚 记者 邵晶岩 卢军 本报7日讯7日,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了依法打击交通肇事犯罪公判大会,七起案件的八名被告人因交通肇事犯罪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五年。 七起案件包括:货车挪用牌照严重超载,造成出租司机刘某及三名乘客受伤;灯光
又讯7日,哈尔滨市公安交警部门表示,将继续加大交通秩序整治、打击交通违法力度,并将加强与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的协作,依法从严惩治交通肇事犯罪。惩处交通肇事犯罪也必须遵从“先刑事、后民事”的原则,先追究刑事责任,后解决民事赔偿问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