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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秋行动”深夜突查超时加班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8日09:44 金羊网-新快报

  新快报讯 (记者 周继坚 通讯员 林甲松)昨天,广州市劳动保障局联合公安、建委、工会、维稳办组织的“金秋行动”检查组,深夜兵分十路,前往各区约20家劳动密集型企业检查超时加班情况,打击企业严重超时加班行为。

  广州市劳动保障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天不得超过1小时,特殊情况也必须控制在每天3小时以内,每月累计不能超过36小时。
安排员工加班的,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加班且不能补休的,支付不低于200%的工资报酬,法定假日加班的支付不低于300%的工资报酬。

  对于昨天突击检查的情况,检查组称经核实后将进行公布,严重超时加班的企业,劳动部门将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按照被侵害劳动者每人100-500元以下的标准,对该企业进行处罚。

  

“金秋行动”深夜突查超时加班

  上图:昨晚,“金秋行动”检查组共检查了约20家企业。

  记者宁彪/摄

  (Fish/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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