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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判刑七个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8日09:53 温州都市报

  本报讯 欠钱不还,还把房子转移给了弟弟。日前,孔某因拒不执行判决而被龙湾区法院判刑7个月。

  经法院审查认定,1995年10月23日,瓯海区法院判决孔某给付中亚贸易公司欠款1737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判决生效后,中亚贸易公司申请执行。1996年12月18日,瓯海区法院将孔某所有的坐落于龙湾区沙城镇的一间宅基地使用权变卖给中亚贸易公司,折抵欠款90
000元,孔尚欠该公司837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

  因区划调整,该案随后被移送龙湾区法院办理,经中亚贸易公司申请,龙湾区法院于2003年对该案恢复执行。2004年1月15日,孔将其所有的房屋以3万元的价格(房屋的评估价为4.8万元)卖给自己的弟弟。

  2005年5月9日,龙湾区法院在得知这一情况后,判决撤销了孔某兄弟的房屋转让行为。今年9月份,龙湾区检察院以孔某拒不执行判决罪向法院提出了指控。贤群翔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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