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社委会主任“头衔”足有30个 一手抓不现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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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8日10:12 龙虎网 | |||||||||
【龙虎网报道】社区残疾人协会主席、社区红十字服务站站长、社区老年协会副主席、社区低保审核小组组长、社区爱卫会主任、社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连芝麻绿豆大的官都谈不上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居然有二三十个“头衔”。近日,记者在全市各社区采访时发现,这样的现象带有一定的普遍性。 某城区一社委会主任告诉记者,他头上不仅有社区健康教育领导小组组长、社区除
挂了这么多的“头衔”,每件事社区主任都得亲自去做吗?这位主任告诉记者:“其实,这其中有三分之一的‘头衔’是虚的,挂了说明对这项工作的重视。真正过问的事情也就是三分之一。另外三分之一其实是社区其他工作人员做的,非要写上我的名,可能是为了显示这项工作的重要性。” 谈起自己的“头衔”,另一个城区的某社区主任说连她自己都讲不全,“太多了,我都搞不清楚。”她翻了好几本台账,才报出了一大堆“职务”。 这位主任说:“每个部门都强调自己的工作重要,都要求社区一把手主任亲自挂帅。社区主任总抓各项工作是对的,可什么都要亲自抓,也不现实。” 不过,既然挂了名,相关部门来检查、验收,就必须社区主任亲自汇报。一位社区主任曾经统计过,从今年3月社委会换届选举到7月份,光接待上级各部门的检查、评比、验收就有30多次,平均每个月有6次多。 这位主任告诉记者,其实,有很多工作,根本不是社区居委会能做的。比如,社区安全生工作。有关部门要求社区去所有驻区单位检查安全隐患,一年还要检查多次。他们驻区店面就有200多家,社区居委会总共才几名工作人员,要做的工作很多,每家都要检查根本不可能。而且,他们也没经过专门培训,对安全隐患知识知之甚少。社区居委会还没有执法权,凭什么要求人家整改。于是就只好厚着脸皮让人家小老板在检查单上签个字。这位主任质疑,像这种走走形式的工作,有必要吗? 市民政局有关人士表示,《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居委会有协助人民政府或其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项工作的任务,但是,居委会的性质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现在不少居委会只忙于应付政府交办的工作,没有精力和时间从事群众自治工作。这位人士希望有关部门重视这一现象,尽早研究出切实可行的办法,为社区居委会减负。南京日报记者倪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