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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无证机动车制动液,查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8日10:41 桂龙新闻网-玉林日报

  本报讯(记者 罗忠贤 通讯员 唐秀权)为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段时间,兴业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全县开展了一次机动车制动液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机动车制动液制假售假违法行为。

  机动车制动液是国家实行强制性标准并纳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范围的一项产品,其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驾乘者的生命安全。在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该局把无生产许可证生
产的机动车制动液、不按国家强制性标准生产的机动车制动液;用甲醇、水及其他物质代替乙二醇醚、硼酸脂生产的机动车制动液;无厂名厂址、无产品名称、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原料生产的机动车制动液;伪造机动车制动液产地,伪造、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和质量标志的机动车制动液纳入重点整治查处范围,先后检查了28家机动车制动液经营部,对一批涉嫌无生产许可证的机动车制动液进行了封存。该局通过此次专项执法检查,查清了辖区内销售机动车制动液经营部和汽车维修站的家数,建立了机动车制动液的质量档案,为下一步加强管理打下良好基础。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李晓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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